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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时间:07-10-24
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

   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是市人大通过的我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中关于实现环境保护奋斗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上海跨世纪绿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造福于民、造福子孙后代、具有重大意义的民心工程,也是上海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客观要求。
市政府已确定苏州河综合整治的基本方针:“目标高一点,要求严一点,力度大一点,步子快一点”,并明确近、远期的规划目标。为达到目标,必须确保各项工程措施如期实施。1997年是综合整治实质性启动年。按照徐匡迪市长提出的“控源头、抓管理、搬码头、拆违章、建样板”的工作思路,提出1997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建设四个区的样板段。
   样板段建设是1997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点战役之一。黄浦、虹口、静安、闸北四个区应按照既统一规划又各具特色的要求,抓紧上报正式方案,经市苏办初审同意后再报市规划局批准实施。在时间进度上,一季度审修改方案,并作具体工程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做好开工准备工作。二季度开始实施方案,并争取种植第一批绿化形成气氛。要求各区在国庆节前初具规模,年内全面完成。为了支持四个区的样板段建设和有利于今后全面整治的顺利进行,市苏办将研究提出整治范围内居民动迁、工厂和码头搬迁等工作拟采取的优惠政策,报市政府批转执行。

   二、实施苏州河及两岸“净化”工程。
   苏州河整治应体现边整治、边强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在水质逐渐改善的过程中,净化水面漂浮物和两岸的市容面貌。市环卫部门应参照市区主干道实施“环境卫生门前责任制”的办法,与沿河各企事业单位签订苏州河保洁责任制,并通过强化市容监督执法,提高履约率。要进行水面保洁机械设备研究,提高清除漂浮垃圾的效率。要成立专业保洁队伍,实行严格的考核,保证苏州河干流水面、特别是长寿路桥以东水域水面无漂浮物、垃圾、浮油等杂物。此项工作要求一季度准备,二、三季度全面整治,国庆节前基本达标。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沿河各区、县应组织城建监察队和公安巡警等执法部门,全面清除两岸影响市容卫生的违章搭建、拾荒者和外来人口占据点、废品回收站、装卸码头和仓库的占路堆物、饲养家禽等现象,并落实日常管理力量,定人定责固守,强化经常性管理。对清出来的场地能进行绿化的,应结合整治规划要求迅速种绿补绿;不能绿化的,应砌筑围墙或其它遮挡物,防止回潮。此项工作一、二月份调研摸底作好方案,三月下旬和四月份各区、县联手行动,四月底达标,并由市苏办组织有关部门和区县检查验收。

   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苏州河整治。
   市苏办将以海外华人捐赠整治苏州河钱款为契机,会同市有关委办局和沿河区县政府,争取在二季度抓紧筹建“上海市整治苏州河基金会”,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动员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人士捐款捐物,出钱出力,积极参与跨世纪的民心工程。市苏办将会同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整治苏州河的意义、目标和措施,动员全社会献计献策,共同关心苏州河的整治和建设。要统一管理好向国内外新闻媒介报送有关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闻报导,做到每月推出一个新的宣传内容,每季度形成一次宣传高潮,采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使这项民心工程真正成为全市人民所关注的大事。

   四、实施支流建闸污水控制工程。
   为了控制木渎港及上游6条支流进入苏州河的污染负荷,由水利局负责在1998年汛期前完成建闸工程。工程应在今年一季度完成充分论证和上报立项,二季度争取开工建设并做好汛期的防汛管理工作,年内竣工3座,1998年汛期前全面完成。对建闸后的支流污水,水利、环保部门应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法,积极督促落实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防污处理,尽可能减少排污对其它河流及流域地区的影响。同时,水利局应对苏州河上、中游的水系进行全面规划调整。

   五、搬迁、拆除或停用长寿路以东段的各类码头。
   对长寿路以东段49只码头的搬迁期限作以下安排:即今年6月底前搬迁13只;今年年底前再搬迁16只;暂缓搬迁的码头12只;拟暂保留的管理码头8只。各类码头及设施在搬迁过程中的人员安排、搬迁出路和资金落实等问题,原则上由各自的主管委办局和所在区政府负责解决。今年6月底以前和今年年内搬迁的码头要按进度搬迁完毕,逾期不能搬迁的由交通办航务部门负责停止该码头的使用。今年暂缓搬迁的码头,由主管委办局和区政府于今年6月底前制订出1998的搬迁计划报指挥部办公室。拟暂保留的管理码头也要服从市指挥部的统一调整,在1998年按新的规划重新设置。

   六、实施控源改道工程。
   1、对合流污水一期范围内仍直排苏州河水体的工厂,由各工厂自行封堵,市政局、环保局负责进行封堵督查;对不如期封堵的企业,依照法规严肃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除个别有特殊困难的由经委报市政府批准缓期外,其余的在二季度内全部封堵完毕。

   2. 对华漕~丹巴路非合流污水一期范围内直排苏州河干流的企业污水排放,由市政局会同环保局、经委完善改道工程方案。按照先解决污染大户的原则,由市政局对28家单位2.658万吨/日污水纳入市政管道,进行设计、立项和实施。工厂内的改道工程,由经委为主,会同环保、市政及有关区督促完成。该工程应在4月底前立项,二季度分批开工,年内完成八支线管道疏浚工程,解决华漕~丹巴路苏州河南岸工厂的接管问题,使1.3万吨/日污水不再直排苏州河而纳入合流一期管道。

   3. 对18座苏州河干流合流泵站进行改造,达到年减少污水量911万吨、CODcr1313吨的要求。改造工程由市政局负责,有关区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争取一季度立项,三季度陆续开工,年内完成9座,1998年汛期前全面完成。

   4. 对苏州河支流污水截流工程,由市政局负责,争取一季度立项,三季度完成设计,四季度开工建设。

   七、完成亚行技术援助项目。
   亚行的“苏州河水质规划技术援助项目”主要内容为:(1)水质管理规划;(2)水质动态模拟;(3)支流污水管理;(4)引清调度;(5)底泥的水质影响研究。咨询项目的最终成果包括:苏州河的综合水质管理规划,以水环境决策支持系统为形式的水质管理模型,以及提高“苏办”有关人员的水质规划能力。该项目已于今年3月合同谈判,5月专家到位,半年完成。

   八、完成《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在环保局原初拟的《苏州河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突出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要求,以及实行指挥部综合协调指挥、各职能局各司其责的管理格局等内容。该办法争取在上半年报市府审批实施。

   九、继续进行工程研究及规划。
   1、苏州河长寿路桥以东防汛墙的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防汛墙高度,并用景观设计和改建。
   2. 苏州河引清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
   3. 上游水土保持研究。
   4. 苏州河流域内河道疏理规划。
   5. 市区段两岸绿化工程规划。
   6. 中、下游保留码头以及旅游码头设置的规划。
   7. 华漕至长寿路段陆域规划。
   对其中经过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后条件成熟的,争取早立项早实施,早取得实质性成果。市苏办要对各区、局有关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工程项目做好预审工作。

   十、加强科研项目的调研。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陆续开展4个项目的科研调查工作,并在年内完成阶段成果或研究成果,为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化提供科学依据。具体项目是:
   1. 在完成“苏州河底泥污染特征三维空间分布及水质影响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对底泥处置方案进行深化、优化、评估,并选择部分河段开展底泥疏浚试点研究。
   2. 人工复氧技术研究。向河道人工充氧,恢复河道自净能力。
   3. 生态农业的研究及开发。
   4. 苏州河GIS管理系统的可行性研究。

   十一、筹建“苏州河综合整治公司”。
   按照市府领导要求,坚持走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路子,抓紧建立整治资金筹措保障机制,进行多元化筹资和多种形式经营。要做好国内外的银行、财团、企业等对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技术援助、项目赠款、贷款等工作,市苏办在二季度提出公司组建方案,争取下半年开始运作。

   十二、加强市苏办自身建设。
   按照已确定的市苏办职能,加快工作机构的组建,及工作制度的建设,正常工作秩序,并要求区、县相应建立或完善指挥部办事机构。通过努力,使市苏办成为指挥部高效运转的参谋助手机构,组织各区、县相应协同作战,争取今年作出新成绩,迈出新步伐。

   附表: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责任、进度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