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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和一九九九年工作计划
时间:07-10-26
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以治水为中心,全面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及“每年都有阶段性成果”方针的指导下,1998年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大进展。
1999年,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将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三年规划,进一步加快步伐,以整治的初步成效,向国庆50周年献礼,为实现2000年苏州河基本消除黑臭的治理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1998年工作回顾
   1998年5月初,市政府批准了《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苏州河治理一期工程以治水治黑臭为中心,包括建闸、截流、调水、治污等的10个工程项目。5月14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苏州河治理一期工程立项,总投资86.5亿元,实施期限为1998-2002年。7月下旬,一期工程可行性报告和开工申请报告上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11月上旬,国家环保总局批复了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同时,为了切实推进苏州河整治,市政府于8月17日颁布了《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于11月1日起实施。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于9月1日成立,统一实施苏州河整治的骨干工程。苏州河综合整治基金会已完成前期筹备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已上报央行审批。

   (一)一期工程各子项目开展情况
   木渎港和苏州河上游6条支流建闸控制工程中的西沙江、北周泾、黄樵港、顾港泾、小封浜节制闸和老封浜套闸已建成并通过验收。
苏州河中下游6条支流截污工程、虹口港水系整治工程、综合调水工程、石洞口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和虹口港、杨浦港污水截流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先期实施工程进展情况
   华漕-丹巴路直排苏州河污水截流工程,已完成市政管道敷设和排水设施改造,沿线28家单位将于年内完成接管或实行封堵。
   17座泵站旱天直排改造工程已全面竣工。

   (三)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工作进展情况
   由亚洲开发银行支持的苏州河水质管理贷款准备技术援助(PPTA)于7月底展开,已完成终期报告(草案)。亚行项目现场考察团已完成对工程的技术、经济、财务、环境、社会影响、机构等各方面的详细评估,向上海市政府递交了《考察备忘录》,待市政府签署同意后,再提交亚行总裁和董事会,进行最终贷款审批。

   (四)码头搬迁和两岸脏乱整治、绿化段建设
   苏州河长寿路桥以东两岸41处码头,除3处环卫码头外,已全部搬迁完毕。同时,99处废弃码头和818根废弃桩柱也将于年内拆除完毕。
针对环境的脏乱现状,今年4月、6月和9月,各区和市有关单位联手行动,开展了水域和两岸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使得苏州河沿岸环境和水域环境、航务秩序有所改善。
长寿路桥以东各区在1997年建成的2200米绿化样板段、新增绿化面积2万多平方米的基础上,1998年新建绿化段1800米。其中黄浦区400米,静安区300米,闸北区1100米,为苏州河两岸再添绿化11000平方米。同时,1997年以来,长寿路桥以西的长宁、嘉定区也分别建成绿化段276米和500米。

   (五)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情况
   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计划总投资86.5亿元。目前,1亿元中央预算内债券和5亿元地方预算内债券已经到位。

   二、1999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实施治水主体工程的建设
   1999年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的治水主体工程,是苏州河水消除黑臭的关键。市苏州河整治建设有限公司应会同有关委、办、局和区、县,全力以赴,精心组织,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初步计划为:完成3项工程,开工4项工程,做好1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1、完成木渎港建闸工程。加上1998年的截污、控污工程,明年国庆节前做到削减进入苏州河污水量的70%、污染负荷总量的61%。
   2、完成吴淞路桥闸改造工程。利用闸门多次启闭,实施调水,加快水体置换。
   3、完成长寿路桥以东3处环卫码头搬迁工程。
   4、开工建设苏州河支流污水截流工程、虹口港水系整治工程和虹口港、杨浦港污水截流工程。实施防汛墙应急加固工程。
   5、做好石洞口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开工准备。
   6、深入并完善其它工程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二)实施两岸环境整治工程
   根据《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抓管理,出形象,加强对苏州河水域活动、污染物排放、市容和环境卫生、沿岸开发建设的综合整治。始终抓住苏州河两岸环境治脏、治乱、种绿这一重点,突出沿岸种绿建绿、拆除违章和整治市容环境卫生。
   1、绿化建设
   苏州河两岸绿化建设,是全市绿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沿河各区、县对苏州河的绿化建设肩负着艰巨的任务。1999年,黄浦、静安、闸北、普陀四区将继续建设总长度不少于3公里的绿化段,使长寿路桥以东两岸的绿化建设初具规模。其中黄浦区、静安区各500米,普陀区300,闸北区1700米。虹口区将进一步提高沿河绿化规模和水平,同时建设虹口港两岸绿化带。
长寿路桥以西的区、县,应积极创造条件,结合旧区改造和地块开发,进一步拓展绿化带建设规模。
   2、两岸市容整治
   以全市拆除违章搭建为契机,沿河各区根据苏州河整治的方案和陆域整治规划,加大拆除两岸违章建筑的力度,使两岸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同时进行沿岸建筑物外墙清洗和粉刷,美化苏州河两岸市容环境面貌。
   环卫部门、沿河的街道应继续开展“四无”创建达标活动,深化活动内容,加强市容、城建监察力度,坚决清除沿河垃圾堆点,巩固创建达标活动成果。
   3、水面保洁和航运秩序
   环卫部门在继续加强水面保洁、有效清除漂浮水草的同时,实现管理“由水面向陆域、由干流向支流、由突击向长效”的转变,重点加强对虹口港以及支流彭越浦、木渎港等的管理。同时,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使水面保洁水平上新台阶。
   航务、公安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船民的宣传工作,根据调水方案,拟订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措施,保证实施调水后航运秩序的正常、有序;逐步调整长寿路桥以东管理码头布局,禁止无装卸作业任务的船舶在长寿路桥以东水域停泊,实现长寿路桥以东限航。

   (三)推进亚行贷款项目进程
   在1998年亚行现场考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1999年继续配合亚行进行环评摘要传阅、现场考察、管理评估会议、贷款评估及评估委员会会议等工作,认真做好贷款谈判准备,确保亚行董事会5月通过贷款审批。

   (四)深入开展科研工作
   环保、水利部门应定期向市苏办提供苏州河的水质水文情况,以及时监测各项工程措施对水质改善的效果。市苏办应会同市有关部门,不断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监督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程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
   市苏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县,开展木渎港等支流污水就地净化的研究工作,争取早日立项、早日实施,削减支流的污染负荷,防治污染转移,增强调水效果。
市苏办将会同市科委及有关部门,加强苏州河整治中的科学技术研究。对底泥疏浚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苏州河两岸土地开发等课题要深入研究,早出成果,为工程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五)成立苏州河环境整治基金会
   人民银行市分行已于1998年9月2日向央行申报成立苏州河环境整治基金会,由于央行体制处于调整过程中,故至今尚无批复。鉴于向亚行递交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明确将部门基金用于工程建设和今后还贷,因此,基金会的成立已影响到各类贷款可行性的审批。建议市领导向中央和主管部门领导打招呼,争取尽早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六)加强宣传工作
   按照市精神文明委、市建委“城市管理三年大变样”的宣传计划,市苏办将会同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市民的环境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增强保护河流、保护环境的意识,鼓励市民共同参与苏州河整治。同时,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多层次、全方位地做好治理工程的宣传报道;加强与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的合作,结合基金会的成立,宣传动员社会关心支持苏州河治理;加强对外宣传,树立上海良好的城市形象。

   三、需要请示的几个问题
   (一)有关区的绿化段建设问题
   根据《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2000年长寿路桥以东两岸应全面建成绿化带。1997和1998两年已建绿化段总长4公里多。因各区采取先易后难的做法,现剩余的6公里,道路与防汛墙之间一般仅有0.5~1米的宽度,道路内侧多为房屋,存在现状与规划距离远、动迁量大、各区财政负担过重等问题。
经初步测算,黄浦、闸北、静安和普陀四区,仅动拆迁费用一项,已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中,闸北区沿线30米范围内涉及单位83家,需动拆迁资金3亿元;静安区涉及动迁单位22家、居民436户、运输码头2处,预计费用总计5亿多;黄浦和普陀区分别约3亿和600万元。这对于各区来说,确实是很重的负担。此外,各区规划道路和绿化带建设范围内,还有不少高层建筑和保护建筑(如四行仓库),使得绿化段建设按规划实施具有较大的困难。
   建议市政府可采取两种方案:或者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各区一定支持,即参照延安路高架道路建设,对动拆迁所需资金,采取市财政承担三分之一、区承担三分之二的办法;或者暂时先根据实际情况,打通道路,沿防汛墙种植柳树,建设简易绿化,对一些高层和厂房等暂缓动迁,今后结合地块开发再按规划实施。

   (二)有关工程进度问题
   由于亚行实行追溯融资及工程招标有具体的程序要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骨干工程要到1999年下半年才可全面开工,上半年、特别是5月份前只能进行工程前期和招标等工作。如提前招标和施工,亚行将不承认追溯贷款,或因违反招标程序而影响贷款。希望市政府对工程的进度予以确认。

   (三)有关资金问题
   1、关于建设公司资本金问题
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原由市政局所属的浦东建设处、排水公司等4家单位出资1亿元组成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公司注册后,4家单位的资金已撤回。现考虑将公司的性质由多元发起式有限公司转变为国有独资公司,即将中央已承诺的1亿元中央预算内债券和10亿元地方预算内债券作为公司的资本金。这样,既有利于对涉及各局的工程项目和招标工作的统一实施,也能确保对外贷款的落实。因此,希望市政府明确公司的性质、注册资本金和重新组建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单位。同时希望市政府明确苏州河治理的各子项目工程由苏州河建设公司统一招投标、统一组织实施。
   2、关于建设资金的构成问题
   苏州河治理一期工程86.5亿元的资金,除债券11亿、亚行贷款24.9亿、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0亿元外,另需上海地方财政从1999年~2002年每年安排4亿元,共16亿元;区、县财政安排4.6亿元(根据动拆迁市承担三分之二、区县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用于动拆迁)。希望市政府对市、区(县)财政的安排予以确定。
   苏州河整治工程贷款,建议由苏州河建设公司为贷款方,市城投公司作为担保方。
   苏州河整治工程涉及的贷款,将从2002年开始债务偿还。建议市政府按确定的贷款计划,将增收排水费、增收两岸土地开发费作为还款来源。建议市政府明确市计委、市物价局将排水费、土地开发费的增收列入今后几年的调价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