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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两岸整治交通组织研究
时间:04-08-25

一、立项背景

苏州河沿河步行道路的建设与沿线绿化景观的建设密切相关。为改善上海城市环境质量,满足抗灾防洪通道要求,提高苏州河沿线交通服务水平,1999年5月,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受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展了苏州河沿河步行道路的交通分析及交通组织研究。

二、研究范围与技术路线

研究范围为苏州河自中山路桥至河口段,全长约13.28km。分为中、东两个区段:中山路桥到长寿路桥为中段,全长约8.3km;长寿路桥到河口为东段,全长约4.98km。

研究的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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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沿线土地利用及交通现状

(一)沿线规划范围

将苏州河两侧相对完整的街坊纳入规划范围,由苏州河中心线向两侧扩展200~500m至平行的主要道路,所涉及的范围总面积约10.56km2。

(二)现状分析

在苏州河沿河区域内,无论是东段还是中段,居住用地是本地区出行的主要生成源,占区内出行总量的61%,居民出行方式以公交和自行车出行为主。行政办公、工厂、商场、仓库是本地区最主要的机动车发生源。苏州河沿线道路现状主要为沿河区域的居民及单位出行服务,总体上交通流量偏小。

四、沿线土地利用规划及交通发展趋势分析

(一)沿线建设用地规划

东段地区:按照苏州河沿河地区规划,苏州河沿线规划建筑以多层和高层为主。规划将沿线地区的工业、仓储、旧式里弄、简棚屋及部分公共设施等用地进行全面改造,并以开发住宅及公建为主。

中段地区:地区跨度大,涉及面广,规划区内已涉及到的地区改造项目非常多,相当一部分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另外还有相当可观的开发项目正在审批之中。

(二)沿线交通设施建设

东段地区:未来进行的大规模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较少,远期可能实施的项目主要有天目路高架道路工程。

中段地区:涉及到的市政建设项目较多,包括地铁2号线建设,明珠线建设等。

(三)交通量分析评价

苏州河沿线城市干道网的高峰小时平均负荷度为0.75~0.9,东段地区部分城市干道的高峰小时服务水平已接近饱和。在目前机非混行的道路情况下,苏州河周边的干道网络可以挖掘的潜力已经很小。

五、步行道路方案研究

(一)沿河道路功能需求分析

苏州河沿线步行道路的功能需求为:保证苏州河沿线应急通道的功能,保留苏州河沿河道路必要的交通功能,推动苏州河沿线的环境绿化发展,促进城市新兴景观视觉走廊形成。

1.在交通功能方面,沿河道路必须满足抗灾防洪通道的要求,并保留作为周边地区居民和单位出入通道的功能。

2.沿河道路游憩功能应体现在为周边居民提供游憩场所和为水上旅游增加视觉效果,应以步行为主体,结合绿化带的设计,形成较为完整的滨河绿地步行系统。

3.沿河景观设计应考虑发挥苏州河道路的城市视觉景观的作用。

(二)苏州河沿河步行道路方案的确定

方案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沿河的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关地区的交通情况、苏州河整治的绿化景观要求等三个方面。苏州河步行道路宜建设成为一个以“限时通行非机动车”的步行道路和完全步行道路为主,局部采用“半步行道路”的步行道路系统。

六、步行道路分段建设方案

(一)步行道路的分段

1.时间建设序列

2000年前实施河口至长寿路桥的东段;2000年以后实施长寿路桥至中山路桥的中段。

2.各区的划分

由于将来的工程建设将由各区分别进行,所以在方案研究时也按照行政区域的界限对苏州河沿河道路进行了划分,由东向西依次为虹口区、黄浦区、闸北区、静安区、普陀区。

3.考虑两岸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

苏州河沿线步行道路的建设必须与两岸的土地利用规划相一致。

东段地区:规划区域大致被苏州河及南北向城市主次干道-河南路、西藏路、南北高架划分为8个功能结构单元。

中段地区:按照城市总体现划所确定的城市用地结构,此地区被南北向的城市干道曹杨路、江苏北路、武宁南路划分为三段,每一段的南北两侧都由若干个城市功能结构单元组成。

4.考虑交通因素的分段

考虑到不同组团内具体的交通道路情况,在以上组团划分的基础上作了以下具体的划分:

(1)东段地区

虹口区:河口~乍浦路段、乍浦路~河南路段。

黄浦区:河口~乍浦路段、乍浦路~四川路段、四川路~河南路段、河南路~西藏路段、西藏路~乌镇路、乌镇路~成都路段。

闸北区:河南路~西藏路段、西藏路~南北高架路段、南北高架路~天目路(长寿路)段。

静安区:南北高架路~天目路(长寿路)段。

(2)中段地区

普陀区:苏州河南岸道路分为长寿路~江宁路段、江宁路~曹杨路段、曹杨路~中山路段;苏州河北岸道路分为长寿路~江宁路段、江宁路~武宁路段、武宁路~曹杨路段、曹杨路~中山路段。

(二)步行道路建设研究

1.步行道分段实施方案

(1)虹口区内的北苏州路:河口~乍浦路保留机动车通行功能,不作为步行道路;乍浦路~河南路作为完全步行路段。

(2)黄浦区内的南苏州路:河口~乍浦路保留机动车通行功能,不作为步行道路;乍浦路~四川路为半步行路段;四川路~河南路为完全步行路段;河南路~西藏路为半步行路段;西藏路~成都路为完全步行道路。

(3)闸北区内的北苏州路:河南路~西藏路为限时半步行路段、西藏路~南北高架路为限时步行路段、南北高架路~石门路为限时步行路段、石门路~普济路为完全步行路段、普济路~天目路(长寿路)为限时步行路段。

(4)静安区内的南苏州路:成都路~石门路为“限时”步行路段、石门路~泰兴路为完全步行路段、泰兴路~海防路不作为步行道路、海防路~天目路(长寿路)为“限时”步行路段。

(5)普陀区内的南北苏州路:长寿路~江宁路为“限时”步行路段、江宁路~曹杨路为“限时”步行路段、曹杨路~中山路为完全步行路段。其中苏州河北岸道路江宁路段是城市主干道,不作为步行道路。

2.步行道分期实施方案

(1)分期实施的原则

分期实施的原则是:东段先实施,中段后实施;从实施的效果上考虑,配合绿化样板段的步行道路、附近为高档居住办公用地的沿河道路、城市主要的视觉走廊先行实施;从实际建设的可能性考虑,周边地区已确定成型、开发成熟的地区先实施,结合沿线地区改造实施步行道路。

(2)近期实施方案

近期,配合绿化样板段建设四川路~河南路、恒丰路~泰兴路的完全步行道路。其他的步行道路建设主要结合区内绿化样板段建造同步进行,主要有静安区的样板段:昌平路~海防路;闸北区的样板段:恒丰路到规划恒通路之间的滨河地带。其他的一般路段,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上提出的原则分不同阶段进行。

(3)远期实施方案

苏州河中段滨河绿地的布置与滨河道路人行交通的组织相结合,形成较为完善的滨河绿地步行系统。苏州河中段滨河道路采用步行交通与人车混行交通分段布置的样式。由于苏州河中段两侧岸线总长度将近17km,而单侧岸线长度也都超过8km,所以除曹杨路~中山路考虑为纯步行滨河道路外,其余路段大多数采用“限时式”步行道路。

实际操作中,如涉及到苏州河沿线的地块开发项目,可以灵活地调整实施的先后顺序。

3.步行道路的断面设置

苏州河沿河道路断面布设按照已进行的地区规划红线规模进行设计,因为整条道路定性为步行道路,噪声对周边地区影响较小,除保证8m的抢险通道要求外,将原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带全部沿河布置。

北岸道路断面为:20m(沿河绿化带)+8m(通道)+2m(人行道);南岸道路断面为:16m(沿河绿化带)+8m(通道)+2m(人行道)。

七、步行道路交通组织

(一)交通组织与改善原则

交通组织的出发点有效利用现有道路条件,调整道路功能,达到维持道路服务水平的目的。

1.提高两侧分流道路的通行能力

苏州河沿河道路实施后,在东段的部分断面高峰时将有120~200辆机动车转移到平行道路上,其主要承担道路是南面的北京路、北面的天潼路。因此必须在局部交叉口上延长北京路、天潼路的信号周期,以提高其道路通行能力。

2.关键交叉口的交通改善

必须对交通矛盾集中的结点进行相应的交通改善,如北京路~乍浦路口、四川路桥、河南路桥、西藏路桥等。

3.非机动车的交通处理

如何分流沿河道路上的自行车交通、满足步行道周边居民出入性自行车交通,是步行道能否实施的关键因素,这方面主要通过“限时”这一方案来保证居民出行和步行道路的功能。

4.停车设施的保障条件

步行道路方案实施之后,现有道路内的机动车停车点,如虎丘路、圆明园路和西藏路桥附近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车点将被取消,因此,必须在周边适度范围内提供相应的停车场,以便于来客进入步行道。

(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

交通组织主要从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交叉口的交通组织和沿线交通设施的衔接三个方面进行考虑。从步行道路实施对交通的影响和整个中心区的改善出发,以下交通改善是必要的:

1.宏观的交通控制

(1)控制中心区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密度及容积率,从根本上控制苏州河两岸的交通需求量。

(2)加快中心区旧城改造,完善道路网络系统,改善苏州河周边的交通环境。

(3)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沿河居民公交出行比重。

2.交通道路网络组织

(1)苏州河东部地区:设立机动车专用道、公交专用道和非机动车专用道。

(2)苏州河中部地区:设立机动车专用道和非机动车专用道。

3.停车系统交通组织

(1)拆迁四川路桥的加油站,改为机动车停车场,约可提供40个停车泊位。

(2)香港路、圆明园路组织路边停车,可提供约40个机动车停车泊位。

(3)取消四川路邮电大楼门前机动车占路停车,停车进入地下停车库,约需50个停车泊位。

(三)周边道路服务水平评价

在以上交通组织的情况下,苏州河沿线城市干道网在高峰小时的平均负荷度为0.77~0.91,主干道的服务水平仍维持在0.85~0.95之间,次干道的服务水平在0.79~0.9之间,仍旧维持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苏州河在三种步行道路共有的情况下,不会对中心区的交通带来过大的压力。

八、鉴定意见

1.选题十分必要,开辟沿河步行道路对上海市苏州河自然景观资源的开发运用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项目调查资料翔实,依据可靠,对现状交通问题分析全面,预测和对周边环境综合考虑较周到,研究应用的手段和方法多样化,技术路线正确。

3.规划研究根据苏州河沿线道路的全面功能要求,和居民出行交通的需求,提出了四种不同类型的交通组织方式。在确定步行道路时,采用沿两岸分段建设的方案是合适的。完成了预定的规划研究任务,可以作为下一步交通规划和交通组织的依据。

4.本研究项目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评审。

5.建议:(1)再补充必要的规划道路横断面图和沿河路段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组织图,使研究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2)对沿线部分路段公建和居民车辆的出入和停车再作适当的深化。

 

(上海市交通规划研究所)